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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信息公开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料预处理节能优化改造及配套设施安全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
原料预处理节能优化改造及配套设施安全提升项目
二、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建设内容
(1)对原有碳酸甲乙酯罐区进行改造,拆除原有5座150m3碳酸甲乙酯立罐,设置3座500m3碳酸甲乙酯立罐,利旧1座150m3共沸物立罐,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同时增加库容。
(2)在现有年产2万吨动力锂电池溶剂装置12m平台预留处,设置2万吨/年无水乙醇处理整体撬块装置1套,采用先进的分子筛膜脱水生产技术,包括膜分离器、冷水机组等各类设备。
公司采用无水乙醇作为原料生产碳酸甲乙酯和碳酸二乙酯,年用量为3万吨,技改前公司外购2万吨无水乙醇,自产1万吨无水乙醇(外购95%乙醇通过无水乙醇装置生产,现有1万吨/年无水乙醇处理装置1套,利用分子筛脱水方式)。
技改后无水乙醇由部分外购变为全部自行生产,达到节约原料成本、提升原料品质(外购的无水乙醇性质不稳定,影响正常生产)的目的,所处理的无水乙醇不外售,总用量与改造前一致,与技改前相比,碳酸甲乙酯和碳酸二乙酯总产能不变。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华体会登录手机版最新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鹏飞
华体会登录手机版最新的联系方式:13954661790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华体会登录手机版最新的联系方式:13255638969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七、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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