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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万吨/年液态及固态锂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0.3万吨/年液态及固态锂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0.3万吨/年液态及固态锂盐项目
项目概况:该项目用地面积80310m2,厂区西部建设内容为:公共堆场、液态锂盐生产车间一、液态锂盐生产车间二、机柜间和10kv变配电站、动力车间、六氟磷酸锂生产车间二;厂区东部建设内容为:锂盐泵棚和锂盐装卸站、液态锂盐甲类罐组、回收盐酸罐组、液态锂盐甲类仓库、液态锂盐原料仓库、六氟磷酸锂原料仓库、六氟磷酸锂成品仓库。
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和3000吨固态锂盐。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华体会登录手机版最新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2169087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庆虎 联系电话:0532-68972726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23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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